文件55号 - 决定 - 16号赛车 - 涉嫌造成碰撞
违规/决定
发件人: 赛事干事 收件人: 法拉利车队经理 日期: 2025年8月31日 时间: 20:09
赛事干事已收到赛事总监的报告,并听取了车手和车队代表的陈述,现就以下事项作出决定:
涉事信息
- 赛车/车手: 16号赛车 - 夏尔·勒克莱尔 (法拉利车队)
- 时间: 15:46
- 赛段: 正赛
- 事实: 涉嫌造成碰撞
- 违规行为: 涉嫌违反国际汽联国际体育章程附录L、第四章、第2条d款。
决定
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理由
赛事干事听取了16号赛车车手夏尔·勒克莱尔和63号赛车车手乔治·拉塞尔的陈述,以及车队代表的意见,并审查了视频、计时数据和车载视频证据。
-
碰撞情况:
- 63号赛车和16号赛车在12号弯发生碰撞。
- 63号赛车在11号弯时领先16号赛车。
- 63号赛车在12号弯出口处将位置让给了16号赛车。
-
调查过程:
- 赛事干事根据驾驶标准指南,调查了两名车手是否应该采取不同的行动。
- 赛事干事还调查了16号赛车在12号弯是否保持在赛道内或离开了赛道。
- 现有证据无法确定16号赛车是否离开了赛道。两支车队的代表都同意没有明确证据表明16号赛车离开了赛道。
-
结论:
- 两名车手都认为这是一起赛车事故,不应对任何一方施加进一步的处罚。
- 赛事干事审查了所有可用证据,并得出相同结论。
- 因此,赛事干事决定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申诉权利
- 参赛者有权根据《国际汽联国际体育章程》第15条以及《国际汽联司法和纪律规则》第四章的规定,在适用时间内对赛事干事的某些决定提出上诉。
独立性声明
- 赛事干事的决定独立于国际汽联作出,并仅基于相关的规定、指南和所提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