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30号 - 违规 - 22号赛车 - 阻碍4号赛车
违规/决定
发件人: 赛会干事 收件人: 红牛车队经理 日期: 2025年12月6日 时间: 17:06
赛会干事收到赛事总监的报告(文件23和24),并听取了车手和车队代表的陈述后,审议了以下事项并作出决定:
事项详情
- 赛车号/车手: 22号 - 角田裕毅
- 车队: 红牛车队
- 时间: 14:52
- 赛段: 练习赛3
- 事实: 22号赛车在11号弯和12号弯之间阻碍了4号赛车。
- 违规: 违反了国际汽联一级方程式体育规则第37.5条。
赛会干事决定
- 对车队(红牛车队)处以10,000欧元罚款。
- 对车手发出正式警告。
理由阐述
赛会干事听取了22号赛车车手角田裕毅和4号赛车车手兰多·诺里斯的陈述,以及车队代表的意见。同时,审查了定位/调度系统数据、视频、计时、遥测、车队无线电和车载视频证据。
遥测数据显示,4号赛车在圈速前半段的驾驶方式表明他并非在进行冲刺圈。22号赛车的车队承认,他们因此认为4号赛车不在冲刺圈。然而,4号赛车随后加快了速度,开始连续跑圈。
在接近9号弯时,车队可用的GPS地图清楚显示,4号赛车正在快速追近22号赛车,而22号赛车正处于慢速圈。然而,22号赛车车队只向其车手报告了后方正在进行冲刺圈的赛车。
赛会干事认为,22号赛车的车队本应警告其车手4号赛车正在快速接近,并且有充足的时间这样做,因此处以上述罚款。
此外,尽管角田裕毅未收到警告,但他不应在慢速圈时处于该赛道位置,因此对他发出了正式警告。
提醒: 参赛者有权根据国际汽联国际体育法规第15条和国际汽联司法与纪律规则第4章的规定,在适用时限内对赛会干事的某些决定提出上诉。
赛会干事的决定独立于国际汽联作出,并且完全基于相关法规、指导方针和所提供的证据。
赛会干事签名
- 加里·康奈利
- 德里克·沃里克
- 马修·雷默里
- 穆罕默德·阿尔·哈什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