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58号 - 违规 - 55号赛车 - 在15号弯与12号赛车发生碰撞

违规/决定

文件58号 - 处罚决定:55号赛车(卡洛斯·塞恩斯)与12号赛车(基米·安东内利)在15号弯发生碰撞

发件人: 赛会干事

收件人: 阿特拉斯威廉姆斯车队经理

日期: 2025年10月19日

时间: 18:02

赛会干事在收到赛事总监的报告(文件52和53),并听取了车手和车队代表的陈述后,审议了以下事项并作出决定:

事故详情

  • 赛车/车手: 55号赛车 - 卡洛斯·塞恩斯
  • 车队: 阿特拉斯威廉姆斯车队
  • 时间: 14:13
  • 赛段: 正赛
  • 事实: 55号赛车在15号弯与12号赛车发生碰撞。
  • 违规: 违反国际汽联国际体育章程附录L第四章第2(d)条。

赛会干事决定

  • 处罚:
    • 在车手参加的下一场比赛中,退后5个发车位。
    • 扣除2个罚分(12个月内总计4分)。

判罚理由

赛会干事听取了55号赛车车手卡洛斯·塞恩斯和12号赛车车手基米·安东内利以及车队代表的陈述,并审阅了视频和车载视频证据。

55号赛车在15号弯尝试从内线超越12号赛车,并在弯心处两车发生碰撞。55号赛车车手坚称他预期12号赛车会在弯心给他留出空间,但12号赛车过早转向,55号赛车在碰撞不可避免时锁死了刹车。他认为12号赛车车手应该预料到55号赛车的超车尝试并留出空间以避免接触。然而,在弯心之前,55号赛车的前轴从未与12号赛车的后视镜齐平或领先。因此,根据《驾驶标准指南》,55号赛车并未获得在弯心被留出空间的权利。赛会干事因此认定,55号赛车车手对此次碰撞负主要责任,并相应地施加处罚。由于受罚车手未能完成比赛,因此施加相当于10秒时间罚款的发车位罚款。

上诉权利

参赛者有权根据国际汽联国际体育章程第15条以及国际汽联司法和纪律规则第四章的规定,在适用时限内对赛会干事作出的某些决定提出上诉。

赛会干事的决定独立于国际汽联,仅基于相关规定、指南和所提交的证据作出。

赛会干事

  • 费利克斯·霍尔特
  • 恩里克·贝诺尔迪
  • 马修·塞利
  • 史蒂夫·彭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