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25号 - 违规 - 63号赛车 - 未遵守赛事总监指示 - 练习起步

违规/决定

致: 车队经理,梅赛德斯-AMG马石油F1车队 自: 赛事干事 日期: 2026年3月6日 时间: 20:30

事件详情

  • 车号 / 车手: 63 - 乔治·拉塞尔
  • 参赛者: 梅赛德斯-AMG马石油F1车队
  • 事件时间: 16:36
  • 赛段: 第二节练习赛
  • 事实: 63号赛车在指定练习起步区域外进行了练习起步。

违规行为

  • 违反了《国际汽联国际体育规则》第12.2.1.i条,并结合赛事总监竞赛说明(文件8号)第14.1项。

决定

  • 车手: 警告。

决定理由

  1. 听证与证据: 赛事干事听取了63号车手(乔治·拉塞尔)和车队代表的陈述,并审查了视频证据。
  2. 车手承认与解释: 车手承认在赛事总监竞赛说明中定义的指定区域外进行了练习起步。他解释说,由于太阳光晕,他无法清晰看到发车格方格,并认为有橡胶痕迹的沥青路面位置是正确的。
  3. 赛事干事调查结果:
    • 根据车手车载镜头和闭路电视画面,赛事干事接受在光线条件下难以看清发车格方格的说法。
    • 然而,车手位置明显超出了指定地点,位于维修区护墙保护范围之前。
    • 此事件发生在赛事总监已警告所有车队须遵守其关于练习起步的指示之后。
  4. 结论: 赛事干事判定车手未能遵守赛事总监的指示,并处以警告,这与过去类似违规行为的处罚一致。

对参赛者的提醒

  • 遵守赛事总监关于练习起步正确位置的指示,对于赛事安全进行至关重要。
  • 根据《国际汽联国际体育规则》第15条以及《国际汽联司法与纪律规则》第5章,参赛者有权在适用时限内对赛事干事的某些决定提出上诉。

赛事干事权限

决定独立于国际汽联做出,并仅基于相关规则、指南和证据。